?《天津市靜海區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政策解讀
一、制定《天津市靜海區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背景過程是什么?
答: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精神,全面規范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更高水平建設,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天津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22〕46號)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天津市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區實際,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后,制定了《天津市靜海區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二、《預案》制定的主要依據有哪些?
? ??答:《預案》制定依據的法律法規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六十九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修訂版)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
《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
《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規〔2021〕1號)
《天津市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津政辦發〔2022〕46號)
《天津市靜海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靜海政發〔2021〕8號)
三、《預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本預案包含“總則”、“組織指揮體系”、“預防和預警”、“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應急響應”、“后期處置”、“應急保障”、“附則”8部分內容,對發生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后相關成員單位的職責及應急處置程序作了具體規定。
四、《預案》把握的主要原則是什么?
答:《預案》把握的主要原則有: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預防和減少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排查和整改各類建設工程施工事故隱患;加強預防、預警工作;做好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2)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按照相關要求,市級有關部門和區人民政府按照權限,履行各自職責,完善應急救援體系,針對不同類別建設工程項目,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有效處置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危害,減輕社會影響。
(3)控制風險,科學預警。積極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制度建設、預案編制、應急隊伍建設和搶險物資儲備等各項工作,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風險進行充分的辨識,建立應對事故風險的快速響應機制,堅持應急處置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做到平戰結合,常備不懈,提高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4)統籌協調,快速反應。統籌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部門間的協同合作,確保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反應、快速處理。各部門、各單位迅速到位,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協同作戰、及時處置。
五、《預案》有哪些需要重點說明的內容?
答:《預案》以下三個方面需要重點說明一下:
(一)關于組織指揮體系
設立天津市靜海區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人民政府分管住房建設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區住建委主任擔任。指揮部成員單位有:區住建委、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應急局、公安靜海分局、區衛健委、區總工會、區人力社保局、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國資委、區生態環境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二)關于事件分級
根據《天津市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結合本區建設工程施工行業特點,按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建設工程安全事故一般分為4個等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建設工程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注: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三)應急響應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等級、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3個等級。市級應急響應啟動后,我區為事發區時,區應急響應也應同時啟動。
一級應急響應: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區指揮部啟動一級應急響應,區政府、區指揮部在市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二級應急響應:初判發生較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由市指揮部啟動二級響應,區人民政府、區指揮部在市指揮部的組織、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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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應急響應:初判發生一般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由區指揮部決定啟動三級響應,組織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并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發生由區級層面主責處置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區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搶險救援需要,迅速調集相關方面人員、搶險隊伍、設備物資到達現場,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在接到區指揮部發布的指令后,立即組織協調搶險資源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當現場搶險救援需求超出區指揮部的協調能力時,應及時報請市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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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靜海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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