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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農歷十月初七
                  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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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靜海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文章來源:司法局 更新時間:2021/03/29 11:30:01


                  2020年靜海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2020年,靜海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實施意見,以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為目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一、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落實

                  1.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區委常委會、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著力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通過走訪調研、聽取報告等形式全面了解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查找工作短板,研究制定措施,推動任務落實。區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區委、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2.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區委始終將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并納入全區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每年對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開展檢查考評工作,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約談并督促整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梳理各類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級清單,梳理確認我區各類政務服務事項清單31個?,F區級保留的政務服務事項515項,行政許可事項218項,公共服務等其他事項297項。區級取消政務服務事項18項、申請材料525項,減少辦理環節49個、證照10個,承接下放政務服務事項34項,456項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時限壓縮了80%以上。二是持續推動“只進一扇門”,提升“一門”受理范圍。2020年接續推動區發改委、城管委、商務局等9個單位共31項事項進駐區行政審批中心。截至目前,全區30個單位345項政務服務事項在區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含6個分中心的104項政務服務事項),符合我市進駐工作要求。三是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大力推進“網上辦”政務服務模式,依托“天津網上辦事大廳”,通過公布網上辦事指南、推行材料網上預審、電話受理業務咨詢、免費郵寄發放證照文書等,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實現在線辦理。2020年靜海區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實辦率約90%。四是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對“天津網上辦事大廳”(靜海區)系統中各政務服務事項的名稱、實施部門、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等統一要素核實確認,對辦理地址、聯系方式等個性化信息實行動態維護。目前,靜海區政務服務事項信息完善率100%。

                  4.嚴格執行清單公示制度。一是嚴格執行權責清單公示制度。根據《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辦法》,認真做好全區權責清單動態調整。2020年調整鄉鎮街道行政職權2800項、區直部門行政職權620項。二是嚴格執行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將《天津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天津市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在靜海政務公眾信息網公開,及時做好取消、調整、變更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工作。

                  5.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一是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各檢查類別牽頭部門及時擬定聯合抽查計劃、合理安排檢查,落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的正常經營的干擾。二是強化“信用監管”,推進“聯合懲戒”工作。落實靜海區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相關規定,由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全區各行政機關開展聯合獎懲工作。進一步梳理我區適用的失信懲戒、守信激勵措施。依托天津市市場主體聯合監管系統,通過用戶開通、紅黑名單查詢、聯合獎懲工作操作、案例報送等工作環節,營造“讓守信者一路綠燈,讓失信者寸步難行”的氛圍。三是推進信用信息歸集共享?!靶庞弥袊ㄌ旖蜢o海)”網站5月初建成并上線運行,由區發改委牽頭組織各行政執法部門上傳行政許可、行政執法“雙公示”數據9507條。組織開展企業信用修復工作,累計開展信用培訓47次,培訓企業數536家,信用修復526條,累計修復企業460家。加強黑名單企業治理,累計推動56家企業退出黑名單。

                  6.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改革。深入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全面開展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登記工作,落實“先照后證”審批工作,深入推進“一制三化”、“多證合一”、企業簡易注銷登記、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等改革舉措。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嚴格堅持企業設立登記0.5個工作日的審核時限。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設立無紙化登記率分別達到96%98%。截至目前,靜海區實有個體工商戶4.67萬戶,同比增長11.03%;注冊資本97.38億元,同比增長21.34%;從業人員10.5萬人,同比增長9.53%。實有其他各類市場主體3.32萬戶,同比增長3.62%;注冊資本3065.22億元,同比增長12.02%。二是強化涉企收費監督檢查,減輕企業負擔。全面清理涉企收費、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2020年完成對區供電公司、水務公司、首創水務公司、城管委價格政策落實情況的初步檢查。其中:電價優惠政策方面,涉及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大工業電價電力用戶共計29126戶,降低用電成本9882.60萬元。水價政策方面,水務公司減免水費、污水處理費合計1631.7萬元;首創水務公司減免水費、污水處理費合計333.31萬元。三是確?;萜笳呗鋵嵚涞?。2020年對十九大以來的惠企政策文件進行梳理匯總,編制相關政策文件匯編,制作光盤2500張,并分發到重點企業。積極爭取國家和市級補助資金支持,申報中央資金項目4個,申請中央補助資金0.6億元。截至目前,共落實中央補助資金項目2個,補助金額449萬元;申請2021年中央補助資金項目2個,申請金額4650萬元。四是加強執法司法對民營企業的平等保護。公安部門出臺“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依法保障企業正常經營、依法快速返還涉案財物”三條措施,最大限度防止偵查辦案對企業經營造成負面影響;區法院積極完善相關財產處置制度,加強審判一線人員培訓力度,確保依法慎重決定是否采取相關強制措施,對確需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開展,堅決杜絕超標查封等不規范行為;區檢察院通過12309檢察服務中心向社會提供案件程序信息查詢、權利告知、預約登記、申訴申請、法律文書公開等“一站式”服務,主動打造服務企業綠色檢務通道。搭建“企業常用法律庫”和“企業家聯絡平臺”,企業可通過“企業家聯絡平臺”,將遇到的法律問題線上直接提交檢察機關尋求解答幫助,有效解決企業“法務指導”缺失問題。五是持續深入開展“雙萬雙服促發展”工作。組織機關干部深入生產一線和項目現場,協調解決企業面臨的現實困難和項目實施中的制約因素,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截至12月底,通過“雙萬雙服”平臺收集企業問題1658個,問題收集率109.8%;解決企業問題1655個,解決率99.82%,全市排名第1;答復滿意得分99.83分,全市排名第2;解決滿意得分99.84分,全市排名第2。

                  7.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一是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貫徹落實國家部委《關于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實施意見》,嚴格按照“五分離、五規范”要求做好脫鉤。厘清職責,分類歸口,做好脫鉤之后社會組織管理,做到脫鉤不脫管。二是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制定《2020年靜海區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普適性目錄》,并在靜海公眾信息網公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向社會購買公共服務,加強政府購買服務質量監管。三是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目前我區已建立起以司法行政機關為主導,多方參與、覆蓋城鄉、普惠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包括1個區級、18個鄉鎮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422個村(居)法律服務站,共有律師及法律工作者85人擔任422個村(居)法律顧問,全區法律服務覆蓋率達100%。依托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發揮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職能,為靜海全區村居提供精準、高效、普惠、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務。

                  8.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全面落實地方節能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嚴格實行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制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按照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辦做好2020年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積極推動我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2020年我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典型案件受到生態環境部表揚。截至12月底,磋商成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2起。

                  (三)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

                  9.提升規范性文件科學制定水平。嚴格落實《天津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制發《靜海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集體審議決定、向社會公開發布等程序。2020年區政府制發行政規范性文件《天津市靜海區臨時救助實施細則(試行)》,按規定在靜海公眾信息網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依法履行合法性審核、向社會公布等程序,并向市司法局及區人大常委會備案。

                  10.加強規范性文件動態監督管理。2020年以來,先后開展了涉及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民法典》等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確?,F行行政規范性文件適應我區全面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實行動態化、信息化管理,及時在靜海公眾信息網公布2019年度靜海區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

                  (四)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

                  11.嚴格落實重大決策公開制度。2020年在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主動公開涉及行政決策文件51件。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開展政策解讀27件。及時將主動公開文件分發到三個政府信息查閱服務中心,為公眾查閱提供便利。

                  12.保障公眾有效參與政府決策。制定《關于靜海區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的實施方案》,從制度上保證涉企政策出臺前充分聽取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的意見。及時將擬定的《2020年靜海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文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13.加強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凡以區政府名義簽署的合同、協議和其他法律事務文件,以及需要區政府常務會或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的議題均由區司法局預先進行合法性審查,凡未通過合法性審查的議題不予安排上會。落實區政府法律顧問制度,2020年區政府聘請法律顧問8名,通過工作例會、律師值班制度,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在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咨詢審核、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處理方面的積極作用。

                  (五)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

                  14.持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落實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整合執法職責,組建完成區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住房建設、鄉鎮(街道)綜合執法等8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結合鄉鎮街道黨政機構改革,為街鎮綜合執法隊伍調劑補充編制219名,切實做到將綜合行政執法力量更多充實到基層一線。

                  15.加強行政執法制度建設。一是持續推動《靜海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組織實施,明確“三項制度”落實標準,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行政執法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公平高效。二是根據市委依法治市委員會建立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的要求,梳理操作流程,制定文書范本,規范執法爭議協調程序。三是積極推動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要求,區委依法治區辦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工作配套文書,推進工作落實。

                  16.建立行政執法日常檢查監督機制。依托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加強對執法單位的實時監督,指導做好執法主體和執法信息錄入工作。通過主動抽樣監督等方式對錄入平臺的信息進行抽查,對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強化對行政權利的制約和監督。2020年全區各鄉鎮(街道)、各行政執法部門共開展行政執法檢查26458次,行政處罰共立案13790件,其中結案7349件。

                  17.強化實地檢查和案卷評查。切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組織人員深入各行政執法機關加強實地檢查和案卷評查,指導行政機關及時糾正不規范的行政執法行為。一是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到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農委、城管委、交通局、公安靜海分局等重點單位檢查疫情發生以來相關執法責任落實情況,督促責任落實。二是對規劃和國土資源靜海分局、雙塘鎮、獨流鎮、良王莊鄉就違法建設行政處罰案件進行督查,重點檢查行政執法程序及法律適用等問題,對案件辦理提出意見建議。

                  18.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一是按有關規定,規范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20207月,組織開展靜海區2020年執法證件申領及注冊培訓考試工作,全區281人考試合格并取得行政執法證件。二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持證情況備案。對各單位執法人員持證情況實行動態化管理,專人負責對各單位執法人員在崗情況進行核實,將不再從事執法工作人員進行統計備案并注銷執法證件。截至202012月底,全區持有市級執法證1213人,持有國家執法證104人,其中持有市級和國家執法證雙證人員65人。

                  19.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2020年,組織20余家行政執法單位120余人開展土地資源領域行政執法專題培訓會;組織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就我區文化市場領域改革內容及行政執法工作要點、執法監督工作重點進行專題培訓。各行政執法單位開展內部培訓222次,累計培訓9112人次,培訓內容涵蓋法律知識、執法實踐等,全面提升執法人員業務水平。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20.高度重視人大政協監督。全力推進建議提案落實,以對代表委員和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用心辦好每件建議提案,讓辦理工作成為自覺接受監督的過程,加快推進依法行政進程和法治政府建設。2020年累計收到區人大和政協交辦建議提案共計12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議65件,政協委員提案60件,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答復率、滿意率均為100%。

                  21.科學實施審計監督。持續拓寬審計廣度和深度,高質高效推進審計全覆蓋。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加強民計民生、環境保護等執法領域專項監督檢查。2020年共完成審計項目36個,審計查出主要問題金額224319萬元、非金額計量問題83個,出具審計報告和專項審計調查報告68份,提出審計建議62條且均被采納,完成交辦配合事項30個。

                  22.及時回應社會監督。2020年靜海便民服務專線受理群眾咨詢、投訴等問題63001件,其中,來自市8890便民服務專線政務類轉辦單62487件;來自8890便民咨詢平臺便民類咨詢單514件。按時接單率和辦結率均達到100%,群眾滿意度達到90%以上。此外,拓展便民服務專線功能,依托便民專線建立靜海區群眾舉報中心,專門受理區域內涉及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等十項內容的群眾舉報。

                  23.全面推進政務公開。2020年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聚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511條。完成區級及鄉鎮(街道)試點領域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編制,并在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2020年我區共處理依申請公開件534件,其中向區政府申請信息公開件143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部門申請信息公開件391件。

                  (七)社會矛盾糾紛依法有效化解

                  24.完善依法化解糾紛機制。推進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建設,在建立區、鄉鎮(街道)兩級調處中心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政府服務資源下沉,延伸調處中心服務觸角,在383個自然村全部掛牌建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中心”,并在靜海鎮城區24個社區掛牌建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中心”、在116個社區“小區黨群服務站”(鄰里之家)建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工作站”,初步建成農村矛盾糾紛調處三級體系和城區四級工作體系,基本實現了小矛盾不出村(社區),大矛盾不出鄉鎮(街道)。

                  25.強化人民調解工作。深入貫徹學習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公調訪調訴調三調對接,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工作,實現多元化解調解有序有效銜接。我區現有人民調解組織431個,其中,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6個,鄉鎮級調委會18個,村居級調委會407個?,F有人民調解員1394名,其中行業性、專業性及鄉鎮專職調解員54人,村居專職調解員407人,兼職調解員933人。2020年以來各級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2672件,調解成功2354件,調解成功率88.09%。

                  26.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推行“陽光復議”,在區政府政務公眾信息網開通行政復議決定書專欄,對符合公開條件的行政復議決定及時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制作行政復議工作展板,將行政復議案件范圍、條件、程序等事項在行政復議接待場所上墻公開。2020年,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收到行政復議申請36件,受理30件,轉結上年度已受理未結案行政復議案件13件,經審理共作出行政復議決定42件。申請人不服區政府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29件,其中24件已經法院審結,未發生區政府敗訴案件。

                  27.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一是積極開展“法律六進”活動。充分利用環境保護日、國家安全教育日、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禁毒日等宣傳節點,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活動。結合疫情防控和“法律服務進百家企業”活動,深入大邱莊鎮160余家企業重點開展疫情防控、政策服務工作。加大《民法典》學習宣傳力度,深入各鄉鎮開展《民法典》宣傳活動20余場。二是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普法責任制。制定靜海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見,明確全區各單位、各部門職責,推動落實以案釋法等配套制度。三是加強法治宣傳陣地建設。全區共建有法治農業示范區1個,法治文化公園3個,法治文化廣場4個,法治文化長廊(墻)13處,法治宣傳櫥窗422個。

                  (八)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28.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優化干部選拔任用,將依法履職、依法辦事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依法履職到位的干部優先提拔使用。選優配強政法機關領導班子,選派政治素質好、法治觀念強的干部擔任政法部門主要領導,將懂法律、懂政策的優秀干部吸納到政法部門中來,不斷加大干部交流和提拔使用力度。2020年確定19個鄉鎮(街道)黨委副書記兼任政法委員職務,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干部支撐。

                  29.強化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組織開展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2020年舉辦11期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全區96名擬提拔任用領導干部參加,經考核全部合格;組織開展2020年領導干部網上學法用法考試,共計106個單位3763人參加;嚴格落實國家工作人員旁聽庭審活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要求,組織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鄉鎮、街道及政府部門工作人員、村兩委代表等旁聽區法院庭審。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

                  (一)用心履職盡責,強力推動法治建設。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自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高位推動、積極謀劃部署、全面落實責任。2020年,區委主要負責同志多次主持常委會、依法治區委員會傳達學習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精神,研究部署、推動落實全區法治建設工作,并多次對涉及法治建設相關文件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區政府多次召開常務會、區長辦公會,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事項并審議通過相關報告,定期向區委、區人大報告工作情況,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扎實推進。

                  (二)自覺維護司法權威,認真落實司法制度。區委主要負責人支持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區人民法院和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依法辦事,不違規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區政府及政府部門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2020年靜海區政府或政府部門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93.75%,比2019年提高34.83%。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較去年明顯轉變。

                  (三)落實工作責任,強化調研推動。區委依法治區辦組織開展專題會議,安排部署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工作,制發工作清單。20209月,區委依法治區辦會同區司法局組成三個督導小組,采取現場座談、聽取匯報、查閱資料、電話或實地查訪等方式,深入全區各鄉鎮、街道(園區)和有關部門,就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落實市“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普法宣傳工作等法治建設重點工作,進行實地調研推動。從調研結果看,全區各鄉鎮(街道)、各政府部門將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切實擺上日程,精心安排,扎實推進。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經過堅持不懈地努力,靜海區法治政府建設成效顯著,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基層單位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性認識不足。個別鄉鎮政府和部門對法治政府建設的核心即嚴格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認識不足,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時重點不突出、措施不得力,工作推進不平衡不充分,責任壓力自上而下逐級遞減的狀況還比較明顯。

                  (二)重大行政決策規范化建設有待強化。重大行政決策相關事項目錄制定及公開、公眾參與、決策后效果評估、責任追究具體實施等環節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制度細化不足,相關配套制度不完善,從而影響該制度的全面有效推行。

                  (三)行政執法不嚴格不規范問題時有發生。有的不重視執法工作,沒有配備與執法職責相適應的執法力量,基層行政執法隊伍素質不高、力量不足,執法監管還存在盲區和薄弱環節;有的行政執法重效率輕程序,作出行政行為時違反法定程序,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被確認違法。

                  四、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方向和安排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關鍵少數”示范引領作用,帶頭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做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深入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切實提高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切實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和執法水平。深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誰服務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科學制定“八五”普法規劃,統籌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二)健全完善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嚴格落實《天津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編制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在嚴格落實區政府常務會議和區長辦公會議議題、區政府所有文件合同前置法制審核制度的基礎上,嚴格執行法定程序,持續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制度,促進依法決策,切實防止違法決策、不當決策、拖延決策。重大行政決策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或者合法性審查機構的意見,扎實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三)大力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面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動執法重心下移,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鄉鎮綜合執法等領域執法改革落實到位。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及配套工作制度,嚴密執法程序、完善裁量標準,杜絕選擇性執法、暴力執法等行為。充分運用天津市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大力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信息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實時監督、全過程監督。落實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執法權限爭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督促重點行政執法部門普遍建立健全“兩法銜接”配套制度。積極推進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改革,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等制度,提高監管效能。

                  (四)不斷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保障。完善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機制,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職責的積極性、主動性。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持續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考核,對全區各級各部門履行推進本地區法治政府建設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督察,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有效落實。按照國家和天津市要求扎實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區創建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示范區創建過程中形成的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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