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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局 市財政局印發關于加快推動企業上市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有關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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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支持本市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實現高質量發展,現將《關于加快推動企業上市?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有關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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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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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推動企業上市?提升上市
公司質量有關政策
為持續加大我市推動企業上市支持力度,切實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結合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新趨勢、新要求,優化完善支持企業上市政策。實施獎勵前置,擴大激勵范圍,簡化執行程序,營造支持企業上市、提升上市公司質量的濃厚氛圍。具體政策如下:
一、優化企業上市獎勵環節
(一)對在天津證監局申報上市輔導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二)對上市申報材料經全國性證券交易所等有權機構正式受理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三)對成功上市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其中,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提升至300萬元,加大對“硬科技”“三創四新”企業支持力度。
(四)對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或通過紅籌架構上市的企業,其注冊地或境內主要辦公地為我市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二、支持企業新三板掛牌
(一)對在新三板掛牌并進入基礎層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二)對在新三板掛牌并直接進入創新層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20萬元。
(三)對由新三板基礎層轉創新層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0萬元。
(四)對已獲得新三板掛牌獎勵支持的企業,其申報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到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輔導、報審階段不再給予資金獎勵,待上市后按上市板塊獎勵標準予以一次性補足。
三、上市掛牌專項資金實行總額管理
(一)企業通過各種方式獲得的上市、掛牌市級專項資金補助累計不足500萬元的,其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成功上市累計不足600萬元的,成功上市時予以一次性補足。
(二)對遷址至我市發展的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回歸A股且注冊在我市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其中科創板、創業板上市公司,市財政一次性獎勵600萬元。
(三)成功上市前上市、掛牌階段補助,市財政每階段補助一次,企業可根據需要分階段申請或于成功上市時一次性申請。
(四)上市掛牌專項獎勵資金可根據企業需要定向撥付對企業上市做出重要貢獻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有功人員。
四、對支持我市企業上市的中介服務機構給予獎勵
(一)企業成功上市的,對其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市財政一次性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10萬元,用于獎勵上市服務團隊。
(二)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三年以上企業成功上市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20萬元。
五、加大對企業上市后續支持力度
(一)對上市企業完成再融資,且融資資金60%以上用于我市投資項目的,市財政按實際投資我市金額的1%予以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二)以企業上市后連續6個月日均市值首次達到100億元、500億元、1000億元劃分三檔,政策實施后上市企業市值達到以上標準,市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政策實施前已上市企業,以政策實施后首個交易日市值為基準計算,市值實現進檔,市財政給予相應獎勵;上市企業所獲市值獎勵累計不超過200萬元。
六、各區完善制定配套政策
(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參照市級政策,制定濱海新區專項扶持政策,由濱海新區人民政府負責撥付。
(二)濱海新區以外的其他區和濱海新區各功能區要分別在市級政策和濱海新區政策基礎上,爭取制定支持企業上市專項政策,鼓勵各區加大支持力度、豐富獎勵情形。對尚未有上市企業的區,支持加大對區內首家上市企業獎補傾斜力度。鼓勵各區針對不同上市板塊、區內扶持重點產業、區內支柱優勢產業實施差異化獎補。
七、附則
上述政策自2023年4月18日正式施行,2027年12月31日廢止?!妒薪鹑诰?市財政局印發關于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加快新動能引育有關政策的通知》(津金融局〔2020〕17號)自即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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